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违背辐射防护基本原则
据《环球时报》报道,日本东京电力公司9月1日发布消息称,自福岛尊龙凯时官方网站核污染水排海后,日本方面在8月31日于排放口附近取样的海水中首次检测出放射性物质氚。这标志着海洋环境已受到实际影响,从现行辐射防护体系的基本原则出发,我们对于日本此举自然会产生诸多质疑。
辐射防护的最优化 要求,个人受照射剂量的大小、受照射的人数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ALARA原则)。重大核事故与例行运行产生的放射废物在所含射线种类、放射性浓度等方面都有显著差异,先进液体处理系统(ALPS)能否有效去除接触过损毁核反应堆及融化核燃料的污水中的大部分放射性物质?难以去除的放射性物质将通过海洋洋流扩散至全球各地,如何确保生态系统和人类受到的影响降至最小?
首先,因科学性和公平性的不足,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并不满足正当性原则的要求。
第二,某些放射性同位素在低剂量时对人体直接影响较小的结论并不直接适用于海洋生物,生物富集作用和食物链累积可能导致海洋生物体内的放射性物质浓度成几十倍甚至上千万倍地增加。
其次,因合理性和完备性的欠缺,核污染水排海未能符合最优化原则的规范。
第二,多项深度净化氚技术被弃用,反映了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过分追求成本效益而忽视其他重要因素。核污染水的处理过程没有设置除氚步骤,但东京电力公司又自2023年1月起面向全球征集氚分离技术,这一情况表明,排海计划的决策者并未全面考量所有可行的预防措施,因此也没有履行最大限度地降低辐射风险的职责。
福岛核事故是自1986年切尔诺贝利事故以来最严重的核事故,堆芯熔毁和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了大量棘手的遗留问题。日本政府不顾多方反对,仍然决定启动核污染水排海,说明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去污和退役工作亟须向前推进,同时也意味着相关工作不再完全受限于当前的辐射监管机制,需要引起重视和警惕。
基于目前的监测数据和科学分析,我国公众不必陷入辐射恐慌,更无须做出囤积碘盐等非理性举动。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核能是实现 双碳 目标的必然战略选择,面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中国核能产业发展可能构成的威胁,有必要提前规划并执行相应对策。一是加强海洋和大气的监测体系,实时捕捉放射性物质的异常数据。二是保持与相邻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紧密沟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联合行动。三是搭建权威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为公众提供关于核污染水排海的准确资讯。四是制定包括医疗救治和食品检测在内的具体方案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