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举措应对今冬大气污染


严肃查处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热点环境问题;冬防期重污染天数同比不减反增,问责县委书记;每天定时发布72小时常规预报信息……为应对今冬大气污染,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昨天上午,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行动方案》的五个配套专项方案,内容涉及巡查执法、专项尊龙凯时官网督察、预测预报、量化问责、宣传与信息公开。


巡查执法方案 巡查执法范围覆盖关中所有市、县、区


通过连续个月的巡查执法,扎实推进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督导各市(区)认真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查什么?


《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铁腕治霾1+9方案中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联防联治等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


对2017年前两个季度全省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三季度挥发性有机物交叉执法检查、涉气重点污染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严肃查处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热点环境问题。


■怎么查?


在省环境保护执法局设立省巡查执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巡查办”),主任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每30日开展一轮巡查执法,共开展4轮。每轮由省环境保护厅抽调人员成立8支巡查执法组,入驻关中8市(区)。


巡查执法对象以涉气企事业单位为主,每轮巡查执法范围覆盖关中所有市、县、区(含各类开发区、高新区)。


各巡查执法组每日将发现问题移交被巡查市(区)政府组织查处、限期整改。


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督察办”)依照《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对地方党委、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移交各市问责处理。


专项督察方案 督察重点放在县区一级


以“督政”为主。针对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落实不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下降、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区),冬防期间空气质量同比恶化明显的县(区),以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问题较多的县(区)开展。


■怎么查?


专项督察工作分为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移交移送、整改落实五个阶段。专项督察分两批进行,每批督察5个县(区),其中关中3个,陕南、陕北各1个。


每批组建5个专项督察组,每组10人左右。第一批专项督察在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开展,第二批在2018年1月16日至3月31日开展,每批进驻时长10天。督察组专门设立信访督办组,广泛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督办信访办理结果。


■督察结果怎么处理?


各督察组形成督察报告和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督察报告由督察组向被督察地党委、政府反馈,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由省督察办向被督察地所在市级党委、政府移交移送。


被督察地应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市级党委和政府应组织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问责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为什么将督察的重点放在县区一级?省环保督察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徐刚解释:“从第一轮省委环保督察中反馈情况看,全省普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压力出现了逐级衰减,省市两级还是比较重视的,县乡两级环境治理的责任传导,工作力度衰减。”


执法巡查以查企为主,专项督察以督政为主,互为依托,互相配合,互相促进。“总体来讲,专项督察是对执法巡查里面发现地方党委政府不作为、慢作为,我们发现了问题指出了,还没有积极改正的,我们要通过开展专项督察实施督政。”徐刚说。


量化问责暂行规定 重污染天数不减反增 县委书记即被问责


■问责对象是哪些人?


主要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全省13个市(区)及122个县级行政区(含开发区、高新区)的乡(镇、街道办)以上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及市、县级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包括乡长、乡党委书记、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以及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哪些情况会被问责?


纳入量化问责的具体事项有3类。


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问题数量。


2017年11月-2018年3月每月PM10、PM2.5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且不降反升,重污染天数不减反增。


其他有关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包括2017年第一、二季度全省空气质量专项督察、第三季度挥发性有机物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017年11月-2018年3月期间被中央及我省新闻媒体曝光以及被群众举报经查实的突出环境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问题数量。


冬防期间,有3个月及以上PM10或PM2.5超标且同比不降反升,或重污染天数同比不减反增,县委书记即被问责。


■问责方式有哪些?


问责包括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


涉及省管干部的,由省督察办报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移交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委组织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需追究责任的市、县管干部及其他人员,由省督察办移送相关市级党委、政府进行处理。


预警预报 主要以关中地区为工作重点


冬防期间预警预报主要以关中地区为工作重点,适当兼顾陕北和陕南地区。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每天定时发布72小时常规预报信息、168小时潜势预报信息。公众每天16点之后,可以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保厅网站,以及“陕西环保”微信微博及手机APP上看到这些信息。